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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30010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21 02:06:15 来源:中财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乾照光电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0号文批复,公司于2022年3月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7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0,763,769.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79,236,230.5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361Z00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37,142.4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218.8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2,923.62万元),银行手续费0.26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1,926.35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券商理财产品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2,707.2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子公司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湾里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
352000670013000861730
129980100100508607
37510180800685116
197753651435
36050152025000002121
20000038666200084174684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日,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774.51万元。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36.1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47.88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084.02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60,000.00万元,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券商理财产品50,000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买入方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万元)起息日预计到期日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乾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保盈系列263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2,000.002022年5月27日2023年5月19日
买入方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万元)起息日预计到期日
江西乾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758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3,000.002022年5月27日2023年5月23日。2022年8月开始每月观察一次是否敲出。
江西乾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867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6,000.002022年8月30日2023年8月22日。2022年11月开始每月观察一次是否敲出
江西乾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回报系列100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5,000.00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0日。2022年12月开始每月观察一次是否敲出
乾照光电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2022年10月27日2023年4月26日
江西乾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978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6,000.002022年11月8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月开始按合同约定观察日观察是否敲出
江西乾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晟益第22546号(中证1000)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5,000.002022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开始每月观察一次是否敲出
乾照光电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2022年12月1日2023年3月13日
江西乾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晟益第22555号(中证1000)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9,000.002022年12月2日2023年11月30日
江西乾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晟益第22556号(中证1000)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9,000.002022年12月2日2023年11月29日
乾照光电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晟益第22557号(中证1000)收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5,000.002022年12月8日2023年12月6日。2023年1月开始按合同约定观察
买入方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万元)起息日预计到期日
益凭证日观察是否敲出
60,0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乾照光电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乾照光电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乾照光电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7,923.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142.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37,142.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Mini/Micro、高光效 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115,000.00115,000.004,218.824,218.823.67%2025年 12月 31日尚未达产尚未达产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2,923.6232,923.6232,923.6232,923.6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47,923.62147,923.6237,142.4437,142.44----------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47,923.62147,923.6237,142.4437,142.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Mini/Micro、高光效 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的投资进度为 3.67%,因受行业下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上述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2023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 4月 6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36.1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47.88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084.0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52,707.2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0,0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0.00万元用于购买券商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琳 王成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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